我起先是文化馆的一名新兵,以工代干身份,收入仅供糊口;后调到文工团,被聘为“四级演员”。某次跟毛阿敏同台,她唱几首歌就是几万,我呢,台上忙着扮演“土匪甲”,台下抱着追光从开始干到结束,领补助费8元。后来听说写文章给稿费,就在业余时间“磨刀霍霍”。豆腐块儿文章,稿费自然只够买豆腐了。好歹比没有强,就在我算着攒了几年快成“万元户”的时候,又要迎娶新娘了。于是这边成了家,那边破了产。比方人家说我是演员,“扭扭屁股就来钱”,我就说哪用扭屁股,嘴一张那钞票就哗哗的,人家趁势说最近钱不凑手,能否借点儿应应急,得,一下就借去了好几百。人家说你的文章还获奖了嘛,走,到你家搓一顿庆贺庆贺,我立马拍胸,好酒好肉招待。我一边劝吃,一边难受。心里虽然直翻苦水,但脸上依然“热情洋溢”。反正“人情大似债,顶着锅盖卖”了。
三年前,我们双双下海。我们小有收获的时候,宝贝儿子又降临人世。哪知现在的小孩简直是花钱的祖宗。现在最怕看电视上的儿童广告,什么“妈妈我要喝”“果冻布丁喜之郎”……哪样都不便宜。
想来想去,对儿子要紧,对自己也要紧。算归算,干归干,奋斗要有“可持续性”。翻出家中所有的底子,注册了一家商行。记得在找经营场地的时候,我用计算机反复核算;在装修办公室的时候,我又好一通算。全然不顾别人说,“老板算账,真抠儿”。我心说,押上全部身家,不算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