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围攻期间,当地有关部门始终没有出面干预。当晚7时,造假者又抢走了烟机及大批原辅材料。
造假者哪来这么大胆?省烟草稽查人员从造假烟窝点发现了一份“造假合同”,上面清楚地写道,外地来的造假者(甲方)负责提供造假设备和生产销售,本地的造假者(乙方)提供场地,负责疏通当地人事关系,双方实行“股份制”。从造假开始之日,乙方向甲方先付15万元的设备款。而甲方每月则向乙方交纳8万元的利润。“合同”规定,若省里来打假,没有通过当地部门设备被扣,乙方承担20万元损失;材料被扣,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人员被扣,每人罚款6000元以内,由甲方负责,超过款项由乙方承担,直到放人为止。
这份“造假合同”和举报人提供的情况表明,揭西日益猖獗的造假烟活动,与造假者与地方某些部门共建“造假联合体”有着密切关系。这些部门往往以“招商引资”方式为造假者提供方便和保护。揭西县已发生多起围攻执法人员、哄抢造假设备的事件,但当事入至今仍未受到任何处罚。
(《经济日报》2001.4.22沈洪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