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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悬挂国旗不当引发诉讼

2001-05-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新疆经济广播电台李永刚、乌鲁木齐某装饰公司经理张新和律师严佳磊是好朋友。在一次聚会上,张新说他刚干完一个装修工程,其中有业主准备挂国旗和店旗的三个旗杆。他建议业主修改一下旗杆,把挂国旗的旗杆加长一些,并说这是法律常识。然而,业主根本不以为然。张新的话触动了李永刚和严佳磊,三人感到缺乏国旗意识已经是国民的通病,怎样才能使大家重视起来呢?

5月8日,三人先后来到乌鲁木齐市海得酒店、假日大酒店和银都酒店,他们拍下了旗杆上悬挂的包括国旗在内的所有旗帜。他们认为,3家酒店把国旗和自己的店旗平行悬挂,不分大小,违反了《国旗法》“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之规定。

李永刚说,我们认为唤醒公民国旗意识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法律渠道现身说法,因此我们选择了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请求中,三人要求被告向三人及乌鲁木齐市全体市民公开赔礼道歉,纠正违法行为;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1949.15元等。

面对三人的起诉,乌市三家酒店均称,这种挂法是否违法,有待法院判决。三家酒店均十分重视此事,海得酒店已经明确表示无论判决结果如何,他们将加高国旗旗杆,并换较其他旗帜大的国旗悬挂。银都酒店说他们已经决定其他旗帜的悬挂高度要比国旗低15厘米。

这是全国第一例国旗悬挂诉讼案。然而,一家法院未开庭便驳回了起诉,还有一家法院要求三人自己撤回起诉。

(《中国青年报》20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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