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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隐藏财产怎么办

2001-05-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上海一妇女和丈夫开了一家饭店,后丈夫和另一年轻女子同居,将饭店的现金、支票、账户上的钱都拿走了,还将饭店卖给了他人,致使这位妇女在离婚时很难分到财产。婚姻法对这种违法行为规定以下几种处罚办法:

(1)对在离婚时一方当事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由于当事人在离婚时实施了违法行为,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使另一方当事人损失了应当得到的利益。法院在分割现有的夫妻财产时,对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当事人,或伪造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不分共同财产给他,或者少分共同财产给他。

(3)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了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百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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