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在离婚时一方当事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由于当事人在离婚时实施了违法行为,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使另一方当事人损失了应当得到的利益。法院在分割现有的夫妻财产时,对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当事人,或伪造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不分共同财产给他,或者少分共同财产给他。
(3)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了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百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