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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横行西安

2001-06-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虽然国家早已明令禁止设立“最低消费”,但在西安,此类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在“上海名都园酒楼”,情侣宴每款不低于48元、家庭宴每款260元、商务宴每款380元已上墙公布;“地王夜总会”的最低消费,大厅是每位58元,包间消费有180元、280元、380元、1200元等几种档次;在“海中霸海鲜酒楼”,大厅和包间就餐时每位需分别交纳2.5元、4元的茶位费,否则将不予接待。

消费者对最低消费非常反感,西安的王先生说:“我不太爱去最低消费的场所,在那里好像有一种不自在的感觉。”赵女士说:“最低消费我个人感觉是对消费者本人一种权利的侵犯。”

另据报道,日前,上海一家知名卡拉OK娱乐公司,因设立“最低消费”而接到了工商部门的《处罚决定书》。这是上海首次对“最低消费”行为作出处罚。

(《消费者导报》200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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