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7岁的王作平是北京退休工人。2000年初,他自诩为“免费咨询的法律工作者”,开始经营非法代理官司的生意。他代理了大量案件,在代理过程中,经常借口“打点”官司,要求当事人交付大量费用。去年5月,居民王淑珍交纳了1000元代理费,委托王作平代理。王作平以打点官司为借口,将王淑珍在交通队的1万元押金取出据为己有。王淑珍一审败诉,王作平又鼓励王淑珍上诉,并向她索要了3000元上诉费。王淑珍终审败诉后,才发现实际上诉费仅为2071元。王淑珍要求王作平返还余款,但王作平只返还了很小的一部分。日前,王作平被押上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公诉机关指控他犯有诈骗罪。
(《北京日报》2001.6.26汲传排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