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这时,储蓄所内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突然冲到王铁印身边,一把抢过他手里还在清点的4000元钱扭身就跑。王铁印大喊:“有人抢我的钱!”便追出门去。然而,抢钱的年轻人已骑上自行车跑了。
事后王铁印发现,自己遭抢的储蓄所内没有保安员。在他被抢后,储蓄所的营业员甚至没有报警。
“储蓄所内的安全防范措施漏洞百出,别说我已经72岁,就是年轻人面对有备而来的劫匪也没有安全保障啊!”王铁印气愤地找到储蓄所,要求其对他4000元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可储蓄所一味推脱。王铁印投诉到开封市消费者协会。
银行有关人员认为,“钱款既已交到王铁印的手里,钱款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王铁印首先应该为自己的钱款安全负责,钱款被抢是因为王防范不力、保管不当”;又认为,“储户被抢的责任应该由抢劫者承担”。
记者发现,在开封,工商银行下设的储蓄所都没有设保安员!
开封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强表示,银行营业厅属于银行经营场所的一部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银行应该依法为在自己的经营场所内被抢的王铁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月25日,王铁印向法院递交了诉讼状,法院立案。7月2日,双方达成协议,银行赔偿王铁印被抢的4000元,王铁印撤诉。
(《中国消费者报》200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