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百姓有了官司为何不请律师?据了解,想请却又请不起律师的人占了大多数。近日,北京的张先生因为一起9000元的债务纠纷起诉到法院,他决定请一位律师。不想打电话找了几家律师所,代理费的要价无一低于2000元,且涉及的交通费、差旅费等还要另算。“想不到律师费原来这么高。”张先生最终放弃了原来的打算。
我国是受大陆法系影响较大的国家,法官在庭审中起主导地位,法官不仅有搜集、调查、取证的权力,证据的采信更由法官决定。因此,人们宁愿花很多的钱去打通各种关节找法官,也不请律师作代理。
还有一些人遇到了官司,认为自己绝对有理走遍天下,哪里还用请律师?
一些债务案件的当事人,打官司本想是要回钱来,若请律师就得先付费,即便胜诉,还得再经历执行难,若执行不到一分钱,又搭进一笔代理费,实在不划算。
(《法制日报》2001.7.7朱文娜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