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基本查明,李国庭、冯季玲等人内外勾结,侵吞、转移国家巨额资产。全案违纪违法金额达4.6亿元,李国庭违法犯罪金额达2700余万元,冯季玲违法犯罪金额达2981.2万元。目前已追缴赃款1287余万美元、637余万港币、1663余万人民币,扣押住宅36套、办公楼1幢、汽车11辆,共为国家挽回损失1.5亿元。(《北京晨报》2001.7.12吕国庆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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