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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劳模的沉浮

2001-07-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河南洛阳人邵强(化名)少年丧母,初中毕业后到农场劳动时因偷了机器上的电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1986年,释放后的邵强被洛阳轴承集团公司安排当了工人。一百多位工友向他伸出了友爱的手,使他决心用实际行动来报答社会。他努力工作,劳动量和产品质量均为全车间第一。之后各种荣誉接踵而至,他的事迹相继在报刊杂志上刊载,并成为全国机械工业系统的劳动模范。不久又和一位姑娘建立了幸福的家庭。

1995年,洛阳轴承公司效益下滑,邵强一家生活拮据。1997年初,邵强怀揣家中仅有的7000元积蓄来到郑州,不久全部赔光,公司又将他除名。半年后,妻子抛下7岁的女儿离他而去。

为了外出做生意,他决定把孩子办成全寄宿。学校让他先交学费。他决定偷回一辆汽车要么卖掉,要么自己开出租挣钱。1999年8月13日,邵强偷车时被车主扭送到公安机关。日前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宣判:邵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邵强经历了人生中两次大起大落,他的沉浮带给我们沉重的思考。

(《人民法院报》20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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