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不久前指出,“银行”称谓不得任意使用,银行是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是具有特定涵义的特殊单位,任意使用“银行”作为称谓,借助银行的信誉度,容易在公众中造成误导,严重的还可能引起社会的混乱。央行的一道规定使得市民和企业都有些尴尬。
在南京之前,贵州、广东、上海等地相继成立了多家“房屋银行”,面对央行的明令禁止,“我爱我家”的一位负责人说,央行从规范金融秩序防止扰乱经营的角度提出这一禁令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在禁令颁布之后,老百姓比较习惯的还是“房屋银行”这一说法。
市民认为,“房屋银行”的提法最大特点是形象,很直观明了地将该业务说清楚,房子就像钱那样既可以“存入”,又可以“贷出”。“房屋银行”只是一个比喻,老百姓也不会把“房屋银行”当作真的银行,所以究竟有没有必要改名大可以商榷一番。
(《服务导报》2001.7.31薛柏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