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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为此吃官司

2001-08-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人在家中坐 收到火化通知书

79岁的陈德堂老汉,家住河南省镇平县安子营乡刁坡村。冬季来临,怕冷的陈德堂整天呆在屋里,极少像过去一样到户外转悠。

镇平县民政局不知从哪儿得到消息说,陈德堂老汉已病故,家属偷偷地将其土葬,便速告安子营乡民政所,该所随即填写了给陈德堂儿子陈天宝的《限期改正殡葬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书写道:“经查,你父亲陈德堂土葬行为违反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在2001年2月26日前改正。将死者遗体运往殡仪馆火化。逾期不改正将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5000元由你承担。”

2月25日上午,乡民政所一行4人开着轿车来到了陈天宝的家,一脸严肃地说:“有人举报说你爹死了,为啥不火化?”并掏出通知书塞到陈天宝的手里:“把你父亲拉去火化,罚款5000元。”“谁说我爹死了?”陈天宝看了通知书,大声地叫骂,双方争吵起来。

村里的群众将乡民政所的人团团围住,纷纷指责他们作风粗暴办事荒唐。民政所的人自知理亏,气呼呼地离开了刁坡村。

陈德堂老人听说民政局的人要把他拉去火化,还要罚款5000元,顿时瘫倒在床。此后,好几天不吃不喝,精神恍惚。儿子们急忙把他送到医院治疗。2月28日,陈天宝和几个村民来到了民政所与其论理,要求为陈德堂治病,对方不理不睬。

有错不认错 一纸诉状公堂见

此时,乡间陆续出现了陈家儿子不孝顺老父的谣传。陈天宝家人与亲戚朋友商议:让民政局到刁坡村演一场电影,在开映前向村人解释一下“火化”陈老汉一事,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陈家人认为,民政所是个政府部门,常为百姓办事,以后说不定家里还有很多事找民政,这次不能搞得他们下不了台。但遗憾的是,找村干部商议时被拒绝了。他们认为,一个政府部门,公开向一农民赔礼道歉有损政府形象。

陈天宝和家人咽不下这口气,3月8日,陈天宝和陈德堂委托两位律师作为代理人,将镇平县民政局推上了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县民政局赔偿陈德堂、陈天宝精神损害费、医疗费;向陈德堂、陈天宝公开赔礼道歉。

3月14日,镇平县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民告官的行政侵权案,陈德堂也被儿子们抬上法庭。当地的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的记者们也将话筒和镜头对准了被告和原告席。可是被告方镇平县民政局一直未到庭,法院只好推迟至3月20日开庭。

私下和解可行 不准采访违法

此时,县民政局私下“活动”起来。他们通过熟人向陈家父子赔礼道歉。3月19日,县民政局与陈德堂父子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书》,约定:陈德堂撤回诉讼;镇平县民政局补偿陈家1.35万元;自协议生效后陈家出现的一切事故与民政局无关;陈家保证此事件不再让记者报道。违约者支付对方违约金2万元。得到赔偿的陈德堂父子向县法院提出了撤销诉讼。

面对一个个前来采访的新闻记者,陈德堂一家人顾虑重重。他们不肯谈,也不敢说,惟恐县民政局找他们的麻烦,让他们赔付违约金,也怕村人嘲笑他们“说话”不算数。最终陈家人明白了,县民政局把“保证不再让记者报道”写进协议侵犯了陈家的人身权利,是违法的。可喜的是,尽管一些媒体再次对“火化”一案作了追踪报道,可镇平县民政局也没找陈德堂父子的麻烦,更没与新闻单位理论。(《民主与法制》2001年第14期大河远村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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