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独立董事究竟代表谁

2001-08-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有关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消息见报后,一些专家就“独立董事究竟代表谁”这一焦点问题展开讨论。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谢志华说,股东是个集合体,不同的股东有不同的利益。许多人觉得独立董事要代表全体股东利益,还有人认为要代表中小股东利益,而我认为这是做不到的。

对企业的许多决策,身为独立董事虽然常常会感到不太理想,但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否决、反对。但是独立董事对公司决策必须有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过了这条线,就必须挺身而出喊“停”,比如公司重要投资决策有明显失误,比如严重虚报业绩欺骗投资者等。必要的时候独立董事可以在媒体上发表不同意董事会议决议的公告。

我们所要防止的,仅仅只是以非法的手段来侵害对方的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而所谓的独立董事,事实上就是这样的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他相当于社会派驻企业的“监事”,他的“底线”就是要督促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凡有违规之举,不管这种举措代表哪些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必须坚决反对;如果企业董事会一意孤行,独立董事就有责任将信息公之于众。只要能守住这样的“底线”,这样的独立董事就算是合格的,也就达到了设置独立董事的制度目的。尤其在中国,鉴于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中存在的种种不规范现象较为严重,明确独立董事的这一“底线”更为重要和必要。(《中国产经新闻》2001.7.23龙马 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