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被当地媒体披露后,一个“三陪女”从大庆打来电话说,她们四名“三陪女”曾遭到过麻醉抢劫,犯罪嫌疑人就是报纸上照片中那几个人。当接电话的警官请她来哈尔滨取证时,她当即回绝。齐齐哈尔一名“三陪女”也打来电话,当办案人员提出给她做一份笔录或辨认(疑犯)记录,或者留一个电话号码时,她也婉言推辞了。
在大庆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历朝军已经供认侵犯了某女。可该女在公安机关费尽心机找到她时竟矢口否认,最后是在犯罪嫌疑人当面和她“对质”的情况下,才无奈承认了被侵犯的事实。
警方称,此类案将有一半以上因没有报案人而成为隐案;在犯罪嫌疑人已经供认的案件中,有三分之一因找不到受害人,或者受害人不出证而无法获取证据,眼睁睁地看着案件的侦破工作“搁浅”。此类案件中,“三陪女”在从事色情或“准色情”活动中遭到非法侵害,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人,其角色具有双重性。侦查员们常感叹:找一个受害人比抓一个犯罪嫌疑人都难。
(《北京青年报》200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