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高彬因诉讼占去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她所在的网络公司辞退了她。今年3月,高彬开始找工作。到目前为止,她已经向80余个单位提交了自己的简历,去了30多个公司面试,还打过不计其数的求职电话,然而都没能成功。
有的职位需要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她没有;有的则需要有几年的工作经验,这也是她欠缺的。“但更多的时候是由于我相貌的原因而失去工作的机会,一些用人单位惯于以貌取人,根本不关心我是否有能力。”据高彬说,有的招聘者告诉她,我们需要的业务人员要与客户打交道,您的相貌不适合。
在一个招聘会上,高彬排队递交简历。当高彬双手将自己的简历递过去时,工作人员看了她一眼,手却伸向她身后的那个人。她当时很愤怒,但并不能挽回什么。
对于高彬就业困难的情况,一些法律工作者认为,在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规定相貌与就业的关系,但禁止就业歧视却是法律载明的。不管人高矮胖瘦、是否英俊都有着平等的就业权。还有一些专家指出,尽管高彬的就业权益因此受侵害,但要维护其权益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本无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200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