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湖北大冶市共有290多名违法违规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然而,某些单位在接到“处分决定”后,应归档的材料不归档,该执行的不执行。某局局长去年5月因严重违反财经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和党内警告处分,但该局并未将“处分决定”放进其档案内。某镇一所长,用公款送礼3000多元,受到撤销职务的处分。但其所在单位仍按原职务待遇为其发放工资,让其享受“所长”待遇。
最近,湖北省大冶市纪委、监察机关经过两个月的专项清查,发现该市有60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处分并没有被执行。更加令人震惊的是,其中一名因受贿被判刑的干部,至今仍在其单位拿全额工资。
(《新民晚报》200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