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腐败带有普遍性。在查处的325起腐败案件中,仅万元以上经济案件就有133起。在宜昌市物资总公司经济窝案中,共有3名县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13名二级公司正副经理涉案。他们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账外账”金额达3000多万元,涉及违纪违法金额270多万元。原副总经理刘纯超因受贿、占有公款和私设小金库、指使他人销毁财务账据等行为,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腐败与经济腐败“勾结”在一起。有的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嫖娼狎妓,包养情妇;有的贪图享乐,为达到个人挥霍的目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堕入犯罪的泥潭。西陵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先素,长期与下属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影响极坏,被开除党籍。
(《中国纪检监察报》2001.9.10赵林成 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