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寿县永顺镇的张永万,小时不小心触响雷管,左手掌被炸掉。父母双亡后,他流浪到了街头。好心人安排他在工地照看工棚,每月给他些钱,他的生活才安定下来。
2000年6月27日,一个老乡对他说:“我给你找了一份办茶楼的工作。”老实巴交的张永万没想到居然会有如此好事,次日便随着老乡乘车到了长寿县城。在骑鞍桥一间办公室,一个中年男子对他说:“我们开了个茶楼,请你来照管,每月1000元工资,另外还一次性给你5万元钱,茶楼的执照办成你的名字。”说完就拿出两张纸要张永万签字。张永万不识字,不知上面写的是什么,想也没想就签了名,并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给了他。签完字他就被打发回去。此后,他就再也没见到过这个中年男子,更毋论那些酬金。
回到永顺镇不到三个月,张永万就收到了长寿县法院发来的第一张传票和起诉状副本,是起诉杰事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索取工程建设费,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就是“董事长”张永万。他以后又陆续收到20多份起诉状副本和法院的传票,起诉请求均是:购房四年,杰事达公司不安水、电、气,不办房管证、土地证,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原来,重庆杰事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孙伟杰(化名)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建了骑鞍开发区19号楼,从1998年4月起陆续出售,购房合同约定:水、电、气须安装到户。同期,公司又建成两幢共计50余套商品房陆续出售。
可到2000年6月底,杰事达公司共欠工程材料款、人工工资等共253万余元,而公司资产及应收款不足80万元,账面上已资不抵债。老谋深算的孙伟杰于是找人商量:你们给我找个人来顶,这个人应是无任何资产的,最好是单身汉。张永万成了恰当的人选。
孙伟杰制定了系列文件,称:本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经理,由股东张永万同志担任。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免去孙伟杰在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等。
必备的法律文件制作完成以后,张永万被老乡带到长寿县城。孙伟杰亲自“政审”,觉得张永万完全符合条件。随即,孙伟杰拿出该公司应付款清单和资产应收部分清单让张永万签字。
张永万是6月28日到长寿县城的,可委托书却在三天前就已拟定,不明真相的公证处2000年6月28日作出公证。工商局历时一个多月的层层“把关”,于8月23日正式批准,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孙伟杰变更为了张永万。
19号楼等三幢楼购房合同都约定水、电、气三表须安装到户。但杰事达公司就没有按合同约定接通水、电、气,办妥产权证。2000年8月以后,住户们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董事长易人,才发出“我们被骗了”的呼声。于是,他们多次到上级领导机关、职能部门请愿,并几十次找到原董事长孙伟杰说理。
今年3月,几十户居民也同时向法院起诉。法院组成四个合议庭,专门审理这批案件。
张永万收到法院送来的传票共29份。每次法院开庭时被告席上都空着。尽管如此,法院仍作出均判决杰事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并安装水、电、气表,使水、电、气三通。
到今年7月初,原告都拿到了打赢了官司的判决书,却始终笑不起来。因为公司早已关门,原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再承担责任,而新董事长张永万则是一个分文没有的光杆司令,办房管证、土地证、安装水、电、气这样一大笔资金由谁来支付?他们拿着判决书已没有勇气再找法院。他们知道,申请执行,完全是浪费申请执行费。无奈之下,他们又回到诉讼前的状态,跑县人大、跑县委、跑政府……(《法苑》2001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