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真是我们家庭最幸福的时光。
可不久我们就感觉到儿子工作的压力了。他经常很晚回家,还学会了喝酒,有时候公文包里还有数额很大的现金,或是一些贵重物品。他说,领导让他去给某客户的负责人送礼,或者是陪客户去歌厅。后来,我们就不断地听到或看到儿子送出或带回来准备送出的巨额礼品,光是各种不同单位私自发行的“代币卡”,他送出的就有几十个信封。每当我们激烈反对时,儿子都无奈地告诉我们,领导让干,我能不干吗?除非我辞职。
从今年春天开始,他又带回来一个让我们心惊肉跳的消息:公司有的员工开始带着客户找“小姐”了!我问儿子,现在不是都扫黄吗?怎么还有?她们不怕抓?儿子说,你去那些大酒店、大歌厅看看,哪里不是“小姐”成堆?说是扫黄,谁真管了?说不定还需要她们呢。现在是不给找不行,公司不提供这种服务,客户就找其他公司,这就要影响我们公司市场的开拓和产品销售。
在一个难得相聚的周末,儿子承认,他也去找“小姐”了。面对我和他妈妈激烈的谴责,儿子说,客户要去,我能不陪着去?如果光给他找一个,我自己坐在旁边,他能把我当自己人?能再和我发展关系?能订我们公司的产品?
我实在不理解。如果这些客户没机会养成这种恶习,或是刚冒头就栽在公安局手里,他们还敢让我儿子去提供这种“服务”吗?如果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主管部门的人们真的严格执行了自己的公务,真的把娱乐市场管理起来,我们做父母的还能有这些担忧吗?其实,我也听人说过,没有公安、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某些人的纵容或默许,这些“小姐”们是不可能如此猖獗的。可我的儿子,好不容易大学毕业,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工作,该如何在清白的失败和龌龊的成功的选择中作出抉择?
我恨不得找到儿子正在OK的歌厅,亲手把那一帮人全都送进公安局!可是,儿子怎么办?难道我也要把儿子送进去?
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9月17日由公安部、监察部、文化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整顿和规范歌舞娱乐服务场所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消息。我真像一个溺水的人抓到了救命稻草!这真是一道能让我儿子从泥潭里脱身的救命符啊!
我为自己的儿子和更多家长的儿子们担忧,在他们成长的年代里,还需要多久才能真正生活在一个干净、清洁、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中?才能真正让孩子们凭借自己的知识、才能去创造业绩,而不是靠贿赂、靠“小姐”、靠不正当手段去猎取客户?
——一个忧心忡忡的父亲
(《中国青年报》200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