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爱诗是香港特区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长,也是香港历史上第一位华人和女性律政司司长。
梁爱诗1939年出生于香港。她的外公黄冷观是广东中山人,与孙中山一起参加革命,后被清政府捉住,本来要杀头,因为太公黄?香是著名秀才,外号菊花诗人,康有为因此力保黄冷观,说:“大德之人,不可使其无后。”外公因此被释放,去了香港,办了一份报纸《大光报》,后又创办中华中学。
她的爷爷做酿酒和成药生意,是港岛区著名药房梁国英药房的创办人。四舅父黄祖芬在日本攻占香港时,步行去广州,投奔八路军,在对日作战中战死沙场。五舅父是当今著名画家黄苗子。
梁爱诗于1968年成为香港执业律师,当时香港约有190名律师,女律师仅16名。
梁爱诗在香港被公认为“一个好人”,富有同情心,在法律界和政界,私德和声誉极佳。在她出任律政司司长之际,一些法律界人士曾担心她缺乏刑事检控经验,公共行政管理经验也不太多,对律政署认识不足。但也有不少法律界人士,对她的专业才能和人格相当有信心,她工作努力,为人正直,外表举止和善,个性并不柔弱,既没有官僚架子,也没有官威霸气,政治观点相当开明。她长期义务参与许多保护妇孺的工作,参与创办民主建港联盟,又是港区人大代表,与一批法律界人士组成“跨越九七法律研究小组”。
她任职已经4年,事实证明她是律政司司长的合适人选。
梁爱诗至今依然独身,自言“感情生活好似一张白纸”。她说:“几十年来,总会有人走进你生命里,又走出来,但没有一个可选择做终身伴侣,我不会为结婚而结婚。恋爱、结婚,最重要的是你喜欢对方,对方又喜欢你。这是一种缘。”
说到爱情观,她说:“‘寂寞此人间,且喜身无主,眼底云烟过尽时,正我逍遥处。’这是瞿秋白所写的,我觉得一个人无牵无挂,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反而开心。我并非刻意独身。没有人缚住你,喜欢工作到几点就几点,如果有家庭,你就要担起责任。再说,任何事都是眼底云烟,个人最重要的是逍遥、潇洒。”
梁爱诗擅长家事法,是处理婚姻和赡养官司的专才。有人说,她抱持独身,或许与她的工作性质有关。梁爱诗却作出否认:“不会。处理离婚案件时,确实看到许多不幸,为什么有关人的性格可以剧变,变得那么冷酷无情。不过,我也常常看到感人的事,许多人尽力去补救婚姻。独身并不是接触到太多的破碎婚姻,我只是希望无拘无束。”
(《共鸣》2001年9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