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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的代价

2001-11-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全国男篮甲A联赛新赛季仅剩40天就要开打,却忽然传来坏消息:一个多月前曾以3500万元人民币拿下男篮联赛主推广权的羊城报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如今已不再是CBA的主推广商,新赛季推广经营工作的重担,将由篮球管理中心自己来挑。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全国男篮甲A联赛自1995年创办至今已是第七个赛季。由于香烟广告受限制等原因,以往一直作为联赛主推广商的国际管理集团(IMG)今年降低了报价,由此引发IMG、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中体产业、羊城报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三家争抢联赛推广权。结果,羊城体育以3500万元人民币的高价击败对手。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不久,羊城体育在寻找冠名赞助商问题上与篮管中心发生了“观念上的分歧”。原本有意出资作为冠名主赞助商的诺基亚,受“9·11”事件影响而退出;此后农夫山泉表示愿意出钱,但就在即将拍板之时,人家发现CBA“指定用水”的头衔已经被篮管中心出售,冠名一事又胎死腹中。10月28日,羊城体育一纸公函,称“找不到冠名赞助商啦”。这个时候再回头去找IMG或者中体产业已经来不及了。万般无奈之下,篮管中心只得咬咬牙,忍痛拿出多年的积蓄,自己来推广和经营CBA男篮联赛。

人们不禁要问:这不是违约吗?篮管中心可以告他们啊!事情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篮管中心才向外界“坦白”:他们根本没有同羊城体育签过正式合同,只有一纸授权意向书。对于如此重大决策,篮管中心居然“法盲”到这等地步,实在令人难以想象。

篮管中心若不从这些重大决策失误中吸取教训,尽快转变陈旧的行政管理手段以适应联赛市场机制,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那么CBA的前途不堪设想。(《解放日报》200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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