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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露点就扣工资?

2001-11-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7月,我来到河南开封,应聘到一家酒店当服务员,月工资300元。酒店老板规定女服务员在营业期间必须穿非常“露”的衣服,我没有按照规定办。干满1个月后,老板说我不按店里规定穿着衣服,扣我50元工资。请问,酒店的这种做法对吗?

 秀云

专家意见:

酒店为了招揽顾客,让服务员穿得整洁大方无可非议,但若让服务员穿得太“露”,靠色相来吸引人,这不仅有伤风化,且有损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因此,该酒店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对你扣款的行为应属无效行为。你可找酒店老板交涉,补足你的工资。若酒店老板仍不纠正错误的做法,你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法官 翟渊涛

(《大河报》200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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