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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37位教师出任“代理家长”

2001-12-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启动了一项“特别关爱工程”,37名学生为自己找到相应的教师签约做“代理家长”。

陈铁成副校长称,这项举措是爱心教育、普通教育而非特殊教育。学校依据“自愿、无偿、奉献爱心”原则,择优选拔责任心强、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学生的“代理家长”。“代理家长”作为孩子在校的法定监护人,其义务和责任是全面负责孩子在校的生活、学习、思想的健康发展,一旦其所监护的孩子受到权利侵害,“代理家长”有权向侵害者要求停止侵害行为,如情节严重,还可以代理孩子诉诸法律。(《大河报》200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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