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座楼共投资450万元,县里只给了20万元,其余430万元均为镇政府自筹。镇政府是如何筹集430万元建楼款的?一些知情人说了以下“渠道”:
挤占教育专项经费:镇幼儿园房子漏水,晋城市政府给了5万元修缮款,镇政府强行将其用于大楼建设;镇小学建教学楼,晋城市计委给了9万元建校款,镇政府又挪用于大楼建设;镇里的教育附加费和办公费更被镇政府随便占用,据统计,1995年以来,镇政府挤占教育附加费和办公费达180多万元。
擅自提高农民税费:从1998年盖大楼起,全镇农民的乡统筹款从前一年的28元提高到48元。仅此一项,全镇一年要向农民多收40万元。除多收统筹款外,镇政府还搭车向农民收钱,如发放宅基地使用证时,国家规定每证收工本费6元、印花税5元,镇政府却向农民收38元,所收税费是国家规定的3.4倍。仅此一项,盘剥农民30多万元。
令人不解的是,镇政府却把它当作“政绩”四处炫耀。
(《光明日报》200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