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24日,新疆伊犁州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陈宾犯抢劫罪,依法判处死刑。四个月前,陈抢了3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50多万元,那时他刚满20岁。被捕后,他深感痛悔,也知道自己的命可能保不住了。他反复阅看《刑法》,“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似乎看到了一线生机。
陈熟悉汽车理论及修车技能。他想:如果自己能够设计出一些专利发明,为社会做出贡献,也许就能保住性命。于是他开始构想一些与汽车有关的发明和设计。他从扫帚里抽出麦杆做成笔,开始了设计。管教人员知晓后,破例给了他一截铅笔和五张稿纸。
陈宾被判死刑的消息,令他的母亲张艳珍肠断心裂,但她同时获知儿子在狱中搞设计发明的事。张艳珍决心和儿子一起努力去摘取那块“免死牌”。
张艳珍是石河子市的下岗职工,儿子被关押在距离石河子500多公里的伊犁地区。她要经常看望、鼓励儿子,为他送吃送穿;她要跑法院为儿子申诉;她还要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局请他们鉴定儿子的设计草图。她每月只有二三百元工资,买不起从伊犁到石河子的车票,便在公路旁挡便车;一包方便面就是她最奢侈的晚餐。然而,她花费在电话、电报、请人写材料、复印材料的开支却超过了一万元。
经过她无数个日夜的奔走,陈宾的《轿车减震器》设计方案得到自治区专利局的认可,呈报国家专利局。于是,张艳珍奔波的线路又从新疆延伸到了北京。她病倒了,医生几次通知她住院治疗,但她向邻居要了一点药又迈开了脚步。1996年7月底,儿子研究设计的《轿车减震器》获得了国家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
然而,二审判决结果仍然是死刑!执行时间是l996年8月2日。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考虑到陈宾的发明和设计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意暂时延迟对他执行死刑。1998年3月,法庭再次开庭仍维持原判,定于4月2日执行。
4月1日下午,张艳珍安排几个亲属等候法庭消息,自己则拨打了40多个电话,都是往乌鲁木齐或北京的长途。在她接近绝望的时刻,一个电话使她万分激动,最高人民法院某室负责人告诉张艳珍,高法对她的申诉又一次认真研究,认为对陈宾的死刑执行可以暂停,已经打电话告诉了新疆高级法院。
这时,牢房里为死刑犯们特做的四菜一汤已经做好,张艳珍在崩溃的边缘守候着奇迹。下午5时30分,北京最高法院电话的文字传真到达乌鲁木齐,近7时到达伊犁。
陈宾再一次经历了生死线上的徘徊。他发誓:无论结果如何,也要坚持创造和发明,要对得起国家,对得起母亲。
对陈宾再次审判的前几天,他的第二套设计方案《汽车碰撞阻尼缓冲装置》递上了法庭。看守所尽一切所能支持陈宾的创造发明。这期间,陈宾另两项设计又获得了国家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
1999年5月5日,案情终于有了转机。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认为,陈宾在羁押期间,其三项实用新型设计被国家专利局授予专利权,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轻处罚。法院最后判决陈宾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至今为止,陈宾已在狱中先后发明了8项专利技术。他的发明已经受到湖南、广东等省众多厂家的青睐,投放市场指日可待。陈宾的名字被收入《21世纪人才库》一书,他还被吸收为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会员,首开新疆服刑人员获此殊荣的纪录。
据悉,监狱根据陈宾的表现,已作出申请减刑的决定。
(《羊城晚报》200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