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恢复法学院系到今天已有20多年。有人说,过去的法学院系更像培养律师、法官、检察官的车间,而法学教育在宣传法治精神与原则,营造尊重法律、崇尚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等方面做得不够。
福州大学法律系主任朱遂斌教授说,出现司法腐败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极少数司法人员缺乏正义和公正观念。防治司法腐败要从法律人才的培养做起。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也曾经指出,一生追求公平和正义应该是一个合格法律工作者的起码素质。但我们现在一些即使是从正规法律院系毕业的司法人员、律师,也存在法律工具主义倾向,有些律师仅仅把法律当成谋生手段,而有的权力执掌人又把法律当成治人手段。
中山大学法律系主任黄建武教授说:法学教育要培养学生对法的价值的理解和认识。这些价值包括对人的尊重,对人权的保证,对自由、公平、效率的追求。(《中国青年报》200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