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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职权遭刁难人大代表扫厕所

2001-12-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朱信洲是一位退休知识分子。他所在的湖北武汉市武东四村居委会有47栋平房的居民只有公厕。这些公厕都是几十年的土厕,肮脏不堪。1998年11月,身为区人大代表的朱信洲反映了当地居民的厕所难题。一年后,一座二类标准的厕所正式投入使用。

然而,公厕仅启用三四个月就遇到了管理麻烦。公厕产权归市环卫局,管理权归四七一厂,厂里安排一名下岗女工管厕所,自收自支。当地居民生活困难,用不起收费公厕。公厕收不到费,从此挂上了一把大锁。朱信洲与四七一厂反复协商,厂里终于表态可放弃公厕的管理权。接着,他又请街道办事处出面,动员区环卫局与四七一厂协商公厕管理。但两家单位谁也不愿先开尊口,此事搁浅。

去年,朱信洲再次反映公厕管理问题但没回音。今年10月17日,朱信洲第三次向区人大领导反映了公厕问题。

转天上午,区环卫局党委副书记杨迎春带领几个干部前来现场办公。杨迎春对朱信洲说:“你对厕所问题很热心,就由你把厕所管起来。”朱信洲解释:“我是人大代表,又在居委会兼职,社会活动较多,天天守在厕所里有许多不便。”杨迎春说:“别人扫厕所每月60元,我们照顾人大代表,给你加20元。”朱信洲顿时觉得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回敬了一句:“让我尽义务可以,补助坚决不要。”朱信洲只好答应临时管几天,建议环卫局早日拿出长期管理方案。从此,每天一大早,这位人大代表和老伴一起,拿着水桶、扫帚,在公厕里忙得满头大汗。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洪波指出,这是一起羞辱人大代表,刁难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严重违法事件,有关部门应严肃查处。(《新华每日电讯》200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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