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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画家缘何败诉

2002-01-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天津一位年逾七旬的老画家于80年代创作了9部连环画作品,某出版社编辑出版了6部。2001年6月,老画家要求该出版社退还9部作品的原稿。出版社称,原稿已销毁。于是老画家将出版社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根据当时有关规定,上述原稿的保留时间为15年以下,具体保留时间由出版社自行决定。老画家主张其民事权利也超过了两年诉讼时效。据此,法院驳回了老画家的诉讼请求。(《天津政法报》200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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