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话让张家伟着实吃了一惊,他决定查个明白。
在查询过程中,他注意到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001年发布的第1号消费警示,上面指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温度达到65摄氏度以上时,有害物质会渗入食品中,对人的肝脏、肾脏、生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同时,张家伟又得知,国家经贸委早在1999年就已下发了第6号令,明确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列入淘汰产品目录,并限期在2000年年底前全部淘汰,而自己所买的这箱碗装方便面的生产日期却是2001年7月。2001年7月20日,张家伟一纸诉状将这家超市告上了法庭。最终,法庭判决张家伟可将尚未食用的方便面退还超市,超市退还其相应货款。
(《市场报》20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