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赵凤书及家人在殡仪馆看到:尸体严重腐烂,皮肤发黑,全身布满蛆虫。赵凤书当即向警方报案,并要求尸检。11月3日,公安部门出具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证明,赵振声死亡时间应在9月25日之前的8天左右(即9月17日左右)。
尸检报告令赵凤书一家极为震惊:老人已死于房内8天,敬老院工作人员竟全然不知,还以虚假死亡证明掩盖事实真相!
2001年12月18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敬老院在法庭仍坚持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一味指责赵振声百般不是。2002年1月10日,法院判决由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1.5万元。
就在敬老院向媒体声称从赵振声之死中吸取教训的时候,另一位八旬老人鲁光宗又在该敬老院浴室内死亡,经法医鉴定为“洗澡触电身亡”。但敬老院则认为自己无任何过错,鲁光宗的4个子女联名将敬老院告上法庭。(《中国青年报》200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