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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律师状告知识产权局

2002-01-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0年7月,国务院有关文件下发后,全国中介行业纷纷脱钩改制。余成俊从安徽省专利事务所辞去公职,和奚华保、童安健发起成立合肥华信专利事务所。此后,三人几次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系,但得到的答复是,目前暂不审批专利事务所。而且三人被告知,必须在原专利事务所的基础上整体转制,不准分立成几个专利事务所。

余成俊说,按照民法规定,组建合伙企业、公司必须符合自愿、平等的原则,而整体转制是强迫捆绑式,与法律有悖。他说,国务院文件规定,改制截止时间是2001年6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时间推延至2001年12月3日。他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做法“束缚了专利人的手脚,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阻挠了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专利事务所无法成立,造成三人无法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这一行政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属行政违法。”余成俊因此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人说,根据国务院的紧急通知精神,在转制期间,停止所有中介机构的事务所的审批。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经济参考报》200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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