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长城是汉族为防止其他兄弟民族的入侵而修筑的,甚至有人把它说成是“大汉族主义”的产物。其实不然。自秦始皇以后大规模修筑长城的主要朝代有汉、北魏、东魏、北齐、北周、隋、辽、金、明九个,其中汉族统治的朝代只有汉、隋、明三个,而其他兄弟民族统治的朝代则有六个。元朝和清朝虽然未大修,也对长城关隘进行了维修利用。可以说,长城是中国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化财富。
长城的作用也不是普遍认为的那样纯粹用于战时防御,体现着封闭和保守。代表中国早期对外开放的“丝绸之路”与长城就有密切的关系。就在汉武帝派张骞二次出使西域的同时,为保障“丝绸之路”的畅通,立即开始在漫长的河西走廊上设郡县,筑长城。可以说,没有“丝绸之路”的开通,不会有这一长城的修筑;没有这一万里之遥长城烽燧的保障,“丝绸之路”也就无法存在。
长城在国内经济开发上也起了重大作用。例如,2000多年的屯田制度就是因为长城而发展起来的。那沿长城分布的百万戍边军队、数百万乃至上千万的实边移民、屯田民众、军人家属,使长城内外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蓬勃发展了起来。
(《寻根》2001年第6期罗哲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