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洋伤害黑熊的事件震惊了整个社会。
刘海洋的辅导员说,黑熊事件的发生对整个学校以及学校里的学生们的影响都很大,最近清华电机系的学生经常接到言辞激烈的电话。有的劈头一句就是:“你们清华怎么这样?”同学和老师都感到很难过,很气愤。
当记者问及刘海洋的辅导员对其学习成绩的看法时,他说:“刘海洋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偏上的学生,这与事件本身并无多大关系,但这件事势必会影响到刘海洋的学业。”谈到这里,辅导员显得很痛心。
(《中国青年报》2002.2.27贾舒文)
刘海洋的母亲、53岁的李女士噙着泪水对记者说,这名出生仅56天就失去父爱的孩子,是和一篮积木和塑料拼板相伴多年,度过了他枯燥的童年。
“我不去做的,他就不知道;我不去引导的,他就不去做。”这是李女士对刘海洋21年的家庭教育信条。在母亲的严厉管教下,刘海洋几乎失去了自我价值判断的能力,甚至走哪条路骑车上学安全也要向母亲请教。
李女士记起惟一的一次“反抗”出现在刘海洋填报高考志愿时。“他当时喜欢生物,可我认为他该学计算机,就把他填写的志愿涂了,可他自己又给改了回来,我又改,他再涂。我告诉他要再改我就把志愿单撕了,他才哭着同意了。”
严重的文理偏科导致了刘海洋认知领域的畸形心态。在数理化方面的学习能力一直为人瞩目的刘海洋,曾代表清华大学赢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二等奖。母亲特意买给他的惟一一部小说《水浒传》,却多年来碰都不碰。
(《北京晚报》2002.2.27王远邱伟文)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的张立博士认为,这个事件表明一些人还有旧意识,认为动物不过是牲畜,不如人高贵,可以随意对待。他们这些人缺了一课——不懂得怎样尊重生命,更没想到如何关爱它们。比如,动物园曾发生过游人投喂食物,有动物被塑料袋撑死的事件,虽批评了这类行为,但没有有效措施制止,以至于发生了如此严重的悲剧。因此,我国的环保教育、宣传、学校道德教育都应当加上爱护动物、珍惜生命的课程。
(《中国青年报》2002.2.27张可佳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玉胜教授认为,按照新《刑法》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刘海洋的作案行为应该属于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但问题是,他并没有非法狩猎或者杀害野生动物,其行为只能算是对熊的一种故意“伤害或者虐待”,刘海洋的行为的确触及到了法律的空白。
但是,刘海洋的行为依然触犯了《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因为熊是动物园中饲养的珍贵动物,是公众应该保护的对象,是一种特殊的“物”。按照该罪名,故意损害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北京日报》2002.2.26张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