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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用法律严惩学术腐败

2002-03-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学术腐败事件在法制健全的德国实属罕见。一旦出现,不但媒体猛追不舍,法律也决不轻饶。1997年,两名德国医学家被揭发在论文中多处伪造数据,一时间,德国舆论哗然,媒体猛追不舍。德国研究学会为此专门成立了特别调查小组,公布了几十页的调查报告,伪造数据的情况彻底曝光。最终他们被送上了法庭,声名狼藉。

在德国进行学术欺骗,相关司法条例不仅涉及到民法,而且还要动用刑法。事实上,德国科研界在严格的法律约束下,普遍严格自律,作风严谨。即使在许多国家只被认为是道德水平低下的一稿多投的现象,他们也认为是学术造假。由此可见,科研自律意识已在德国科研人员脑海里深深扎根。这不仅与法律有关,还与各科研机构的相关严格要求有关。比如在全球都享有盛誉的马克斯·普朗克学会就特别规定,青年科研人员进入该会工作,首先要接受学术道德的特殊培训。研究人员要识别在科研中哪些是错误的行为,如何才能避免,如何确保自己始终坚持行为端正的科研活动。此外,研究人员还要在一些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上签字,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新华每日电讯》2002.2.28 潘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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