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进行学术欺骗,相关司法条例不仅涉及到民法,而且还要动用刑法。事实上,德国科研界在严格的法律约束下,普遍严格自律,作风严谨。即使在许多国家只被认为是道德水平低下的一稿多投的现象,他们也认为是学术造假。由此可见,科研自律意识已在德国科研人员脑海里深深扎根。这不仅与法律有关,还与各科研机构的相关严格要求有关。比如在全球都享有盛誉的马克斯·普朗克学会就特别规定,青年科研人员进入该会工作,首先要接受学术道德的特殊培训。研究人员要识别在科研中哪些是错误的行为,如何才能避免,如何确保自己始终坚持行为端正的科研活动。此外,研究人员还要在一些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上签字,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新华每日电讯》2002.2.28 潘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