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生存还是毁灭?集体企业在痛苦、困惑和选择中挣扎。中国集体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唐宗火昆对此作了分析。
唐宗火昆说:集体企业侵权事件的发生,根源在于集体经济的产权主体不清,政府对集体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有千丝万缕的依附关系。集体企业负责人的人事任免权大多掌握在国有企业手里。因此,国有企业及某些地方政府利用人事任免权侵占集体企业产权成为侵权者惯用的手段。
集体企业的制度性风险是与生俱来的。几十年来,它们一直面临着“过渡”为国有的命运。而在市场竞争中,集体企业又处于受到两面夹击的地位:一方面,它得不到政府对国有企业解困那样的高度关怀;另一方面,它又缺乏股份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那样的灵活机制。同时,由于有关法律存在缺陷,集体企业产权被侵犯后往往诉讼无门。
集体企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改制。但现实中集体企业却又害怕改制。原因在于集体企业改制时要触动“主管部门”、“主办单位”或“挂靠单位”的利益,他们往往利用行政权力制造障碍,使改制寸步难行。甚至对已经被国家进行了产权登记,并颁发了《产权登记证》的集体企业也可以公然宣称要推倒重来,重新界定产权。
无论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率,还是从维护集体劳动者的财产权利着想,集体企业已经到了进行脱胎换骨的改制的时候了。
(《中国经济时报》200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