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北京一所大学99级法律系的学生,2001年当选了班长。谈起自己当选的经历,李某毫不避讳:“学生干部的选拔采取公开选举制,我当时为了拉选票,请了不少同学吃饭。我从来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别人也这样做,我只不过是提前了一步而已。”李某还有些自得地说:“我觉得有的同学在选举演讲时许下的那些承诺多数都是空口白话,最后真能实现的很少,绝对不如我请他们吃饭来得实惠。我估计同学们也都明白,要不然怎么选上我了呢!”
李某说他请客大概花掉了几百元,他觉得很值。他认为,现在毕业分配时,不少单位挑人的时候都看你是不是学生干部。他说:“我这是作长线投资。”
某大学2000级经济学专业的忻某,是自己组建“动漫社”的社长,他管理着30多名社团团员。2001年,社团招募了一批新人,组织了几次规模不小的漫画比赛,由于有公司赞助,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说到赞助费的去向,知情人揭出了内幕:比如与赞助商商定的活动预算金额是5000元,但在运作过程中,一些如奖品、场地费之类的金额都可以减免,因此,上报给学生会的金额就只有3000元,这样就出现了2000元的差额。至于这笔差额的去向,忻某表示这笔钱还是公款,主要用于社团的活动经费。社团有时活动时间晚了,大家一起出去吃个饭,供报销用。可是“动漫社”的团员却说,这种“饭局”他们从来也没有参加过,只见过忻某和几个要好的哥儿们出去“大撮”。
某大学目前正担任学生会干部的崔某向记者说,他进学生会之所以顺利,主要是外联部长和他是同一个系的。在学生会干部的选举中,同系或者同乡等“亲缘”关系是互相提携的一个重要条件。崔某说:“因为是熟人,以后办事会比较方便,就算是以后毕业了,也会在同一个行业里,现在的友情到时候就能用得上。”
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王登峰教授听说了记者在一些学校采访的情况介绍后表示:在大学生中出现这种现象确实很不应该,但这也并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不仅说明社会中一些“官本位”的不良现象正在影响着学生们的成长,同时也说明了部分学校的管理体制仍然存在着漏洞。
(《北京晨报》2002.3.17张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