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的方物件是替他哑巴哥哥告状的。1998年,哥哥方哑巴去村外拾柴时,在邻村梨树林中被人残忍地割掉了睾丸,还在肚子上扎了一刀,在医院里花了好几千元,用光了方物件几十年的积蓄。伤好以后,哥哥“认”出了“凶手”,却没有被法律认可,案件就这样拖了下来。方物件说:“我就弄不懂,为啥我哥哥认出凶手就不算数?”
法学界人士认为,“上访族”的出现表明了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也表明法制的建立健全及法治的公正实施还没有彻底落实。一些文化素质较低的上访者遇事爱钻“牛角尖”、打“气官司”。哪怕是丢猪少鸡的小事,也情愿打上几十年官司。如果基层领导在群众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化解矛盾,也不至于使那么多人走上上访之路。
(《工人日报》2002.3.24张世斌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