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我从武汉一家化工企业下岗了,为了养家糊口,我缴付了500元押金和150元参加了保险公司的短期培训班,成了一名寿险业务代理人。
起初,我把目标盯向老同学、老朋友和老邻居等,凡是扯得上关系的我都会厚着脸皮去拉保单。
熟人的生意做完了,我便开始做生人的生意。听先入行的同行们讲,医院里病人的保单最好拉。于是,我从第三个月开始便每天都往武汉的各大医院跑。在病人和他们的家属犹豫时,我便举出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例子来打动他们的心,如给他们举例说×××去年投了200元的医疗保险,现在每年能报销9000元的药费等。
几个月下来,人虽然累了点,但我的业绩在公司相当出色,收入高时每月超过了6000元。
保险业务员的主要收入是“低薪+佣金”业务回扣,每笔业务员的佣金是业务量的20%~30%,加上主任和主任以上的员工的层层佣金,保户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我自己都表示怀疑。
我们的欺瞒手段是在入行前的岗前培训和每个星期的早会上被公司“洗脑”洗出来的。
首先是欺瞒亲戚、朋友,拉他们的保单。因为都是熟人,彼此信得过,所以此类保单多半是自己帮客户代填投保书,连如实告知栏也不让对方看清楚,有时对方甚至连保的哪种险都不知道。
其次有些客户已有病在身,按规定是不能投保的,但在给他们办理投保时却向公司隐瞒其病情。病人最后要想得到公司的赔付,简直比登天还难。
(《中国青年报》20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