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从重庆来成都旅游的胡先生夫妇俩顺利住进了位于成都双林巷一套民宅,这是胡先生一位朋友的朋友的家,而这家人当天也前往重庆旅游,晚上在胡先生家落脚。
胡先生和妻子都在一家公司上班,他向在成都的老同学提出“五一”要到青城山、蜀南竹海等景点看看,至少有两个晚上需要在成都落脚。巧的是,胡的一位同学有个朋友,要带老婆孩子到重庆一游。经过“穿针引线”,两家人来了个“换巢协定”,省钱又能住得舒坦。饭店的标准间120元一天,住两晚便可省240元。在“家”里煮点什么吃,看看碟片也比住饭店自由。
别人住在自己家是否放心?胡先生坦诚地说:“经过几次电话联系,觉得对方是个值得信赖的人。”(《都市女报》20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