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某大酒店工作的李先生反映,他们酒店于“五一”前开张,却一下子涌来一百多个单位和他们签订购物消费协议。这些协议单位大都是银行、证券公司、房地产公司等有钱单位,一次就打进十万至二十万元到酒店的账上,消费的人到酒店消费,只要签上大名就可以了。据观察,“五一”期间,到该酒店来吃喝玩乐的人,80%是这些协议单位的人,且拖家带口,住宿、用餐、喝茶、美容、游泳、打保龄球,几天下来,上万元就没了。
南京市廉政办公室人士指出,这种现象属于购物腐败,手段十分隐蔽和狡猾,一般不易被发现,但廉政部门将一查到底。(《扬子晚报》20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