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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热卖害人“春药”

2002-05-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5月6日下午,记者在青岛市登州路一家保健品商店发现,一些“春药”竟堂而皇之地摆在柜台上。

记者问店主:“有没有‘迷情粉’之类的药?”女店主拿起一瓶液体“小情人”说:“这是催情的,25元一盒,卖得最好。”

在中山路附近一家保健品商店,老板向记者推荐了一种“花痴”女用粉剂,说明书上用黑框突出了“超强力催情”几个字,并标明:“本品为白色晶体状粉末,无色无味,可迅速溶于任何饮料、酒类、水中而不被人发觉。”

据有关医学专家介绍,性药中的“春药”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未成年人服用后极易诱发犯罪。(《服务导报》2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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