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谁的档案中,被以组织的名义,或单位或单位领导个人的名义塞入一份材料,对谁一贯的或某一时期的工作表现、生活作风、道德品质以及政治言行等方面作歪曲的甚而带有恶意的某种所谓“结论”,更甚而编造了情节,而其人始终蒙在鼓里,全然不知……但因为这些档案代表着组织、单位或领导,其真实性简直是不容产生丝毫怀疑的。一言以蔽之,不真实也真实。“文革”中对许多人搞“逼供信”,每以档案中的材料为证据。
由此我想到,我们目前的档案制度应该改一改了。起码,自己对自己档案的内容应有权知道得一清二楚。并且,有权想什么时候看一下就看一下,想提出质疑就可以提出质疑,可以要求重新调查了解。(《北京日报》200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