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以身相许”的思想根源并不是“报恩”,而是女性的身体可以作为支配和交换之物的男权逻辑,这些年轻女性不是走投无路也不会出此下策。我们的医疗保障水平和社会救济制度肯定还未尽人意,但这却是一时无法彻底解决的问题,至于社会救助方式,则可以有所反省和改变。近年来,媒体在发起救助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有一些求助者经报道后得到了较好的关注,如山东姑娘杨晓霞,但也有很多人并没有得到足够捐助,是不是因为人们对“一般”的求助已经感觉有些麻木了,年轻女性们才想到了通过“以身相许”引起注意呢?
假如能建立一个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基金,通过媒体接受捐款和申请,则求助者也许不致再求告无门,救助者的施舍也能够财尽其用。三个“以身相许”事件被报道了,人们期待她们能得到较好的结果,希望不要再有其他人被动地走上这条路。(《中国妇女报》200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