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1年初开始做酒类销售员的,推销一种传统名酒。开始时我只是一家家酒店去问人家要不要酒,结果跑了好几天也没推出去一瓶。后来一位同行告诉我说,酒要想进酒店得付“进店费”。“进店费”的多少要根据酒店的名气大小而定,一般的酒店交2000元至4000元不等,若是星级酒店则需上万元。除此而外,还需要给服务员“砸瓶盖”费——就是给服务员提成,服务员每推出去一瓶酒都会将这种酒的瓶盖或包装盒上的某一部分作为“证据”留下来,由推销员按照这些“证据”的数量返给服务员提成。
我当时经销的酒以38元的价格卖给一家酒店,酒店卖68元,而我每回收一个瓶盖就要返给服务员15元钱,有的酒卖一瓶服务员要提三四十元钱,甚至五六十元。
酒店的服务员似乎已经习惯了卖酒水就有提成的做法。但当他们知道某种酒没有“砸瓶盖”费时,他们就不愿向客人推销这种酒了。
酒店附近有一家邮局,很长时间以来,一到下午,附近酒店的服务员就会拿着留好的“证据”约上销售员到那里“兑瓶盖”,对数、付钱,一派热闹繁忙的景象。
除“砸瓶盖费”、“进店费”外,逢年过节或碰上酒楼装修,销售商还得表示点“过节费”、“赞助费”、“装修费”等等。雁过拔毛般的各种费用加在了一瓶瓶酒身上,酒楼酒价贵得离谱也就不奇怪了。
一些人士认为,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只是一个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组织,它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出行业自律要求,而“谢绝客人自带酒水”的“行规”保护行业暴利,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北京青年报》200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