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6月22日,胡丽娜骑车去上班的路上,靳立峰自报家门,说很喜欢她,希望和她交个朋友。胡丽娜说自己已有男朋友,不可能再与他交往。靳威胁说,限她短时间内与男朋友“拉倒”,胡丽娜为摆脱靳的纠缠,假装答应,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家。知道此事后,胡忠民十分生气,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他有义务保护好妹妹。翌日下午,兄妹二人见到靳立峰,胡忠民质问:“你为什么截我妹妹?”靳立峰态度蛮横。当胡家兄妹要他一起去派出所评理时,靳立峰一脚踢在胡忠民手上,胡忠民忍着剧痛与靳立峰扭打在一起。
追不到胡丽娜,靳立峰迁怒于胡家,决意实施报复。次日,胡忠民下班回家路上,靳立峰突然窜到胡忠民身后,用砖头向胡忠民后脑勺猛砸,致其颈椎下端受伤。
1987年4月15日,在胡丽娜骑车上班的路上,靳立峰魑魅似地出现在她身边,挥舞长刀向胡丽娜头上砍去。
5月5日,靳立峰趁胡父回家之际,尾随入室,用刀猛刺胡父,又朝胡忠民背部猛刺一刀。经检查胡父胃、肝被刺伤,胡忠民左肾被刺伤,法医鉴定均构成重伤。
靳立峰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于1989年12月25日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此后,胡家平静了一段时间。胡丽娜结婚成家并调出了原单位,年近40的胡忠民也结了婚,有了可爱的女儿。
没想到,1999年9月10日,靳立峰又来到胡家门口,恶狼般的叫骂声使胡家重又回到恐怖的阴影之中。公安机关出面后,靳立峰消失了一段时间,可不久,他又像幽灵一样出现在胡家人面前,胡家整日惴惴不安。
胡家的报警,公安机关的过问,哥姐的劝告,非但没有使靳立峰悔悟,反而使他更加憎恨胡忠民一家。2001年1月18日,胡忠民下班回家走进楼时,靳立峰从腰里拔出一把刀,说了句:“我要了你的命”,就砍了过来。二人相距不到一米,跑已来不及了。求生的本能使胡忠民与恶魔展开了殊死搏斗,搏斗中靳立峰被扎了两刀,靠在墙上动弹不得。听到厮打声,胡的妻子和邻居们急忙朝楼下跑,胡忠民赶紧让妻子打“110”和“120”,但靳立峰抢救无效死亡。
1月19日,胡忠民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批捕。胡忠民的同事、邻居都出来为其鸣不平,胡忠民所在班组、车间领导、同事联名向政法部门写信,证明胡忠民在单位的一贯表现,并郑重地签上了每一个人的名字,签名整整有两页。胡忠民所在居委会也证明说:“胡忠民是无辜的。靳立峰不死,死的一定是胡忠民,胡忠民在这里已住了16年,群众都反映他为人很好,从不惹是生非。”
案发后,批捕处全体干警一致认为胡忠民的行为属正当防卫。
在胡忠民被拘留40多天后,中原区检察院向他宣布,他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予以无罪释放。
虽然靳立峰的死对任何一方来说都是一种解脱,但也给人们留下了许多反思:如果前几次靳立峰出事后,就对他采取有效制裁,可能就不会有伤害案发生;如果靳家和社会对靳立峰不仅仅是迁就,而是沟通、教育,或许靳立峰也不会到这一步;如果我们的政法机关不仅仅是处理已发生的犯罪,而是把犯罪预防放在首位,能够在靳立峰出狱后对其进行深刻的法制教育,或许不会出现今日的结局。(《检察风云》2002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