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海居民刘先生送太太高女士去浦东国际机场,准备乘坐英国维珍航空公司的班机前往伦敦。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刘先生夫妇才得知托运的行李限重20公斤。高女士在柜台前和工作人员交涉,因机场在广播,她的声音大了些。这时,维珍的一名工作人员走过来,叫高女士声音低一点,刘先生与该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接着,工作人员说,高女士不能乘坐这个航班了,因为机长不愿意承载她。高女士次日改道由巴黎飞去伦敦。
对此,维珍公司机场部经理华女士解释说,副机长目睹了整个事件,他认为刘先生夫妇表现得非常激动,担心情绪激动的乘客会影响飞行的安全。据了解,在外航飞行中,机长必须为飞行的安全负责,按照国际惯例,机长有权决定乘客是否可以搭乘该次航班。(《服务导报》200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