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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捐精”瞄准高校学子

2002-06-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种征集捐献精子志愿者的传单,近日频频出现在武汉地区高校,在校园里引起强烈反响。近两个月来,武汉已有三百多名学生自愿报名捐精。广告传单写道:参与者可获知其家族遗传疾病、生育状况等,报名后免费进行一次约1800元的体检,合格者可连续捐10次,每次给150元补偿等。

据征集精子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计划生育研究所介绍,研究所正在申办精子库,需要大量志愿者。他们将“采精”广告直接发放到大学男生宿舍,是考虑到大学生素质较高,年龄也适合。

不少大学生认为,不孕不育问题日趋严重,捐精是一件对社会有利的好事。也有一些学生认为捐精的学生是冲着营养补偿费去的,而且,这些捐精传单都是深夜里神神秘秘地塞进学生寝室的,其真实性、规范性叫人生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说,捐献精子和捐献血液、脊髓、皮肤等一样,都是为了救助他人、贡献社会。捐献与否必须自愿,任何强迫捐献精子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捐献精子也涉及到社会伦理问题,对此,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捐献精子还涉及到个人的隐私权。捐献精子决不是“有偿捐献”,如果接受捐献的一方给捐献者的适当补助被认定为有偿,就有悖于人体组织和器官不得买卖的法律精神,是违反法律的。(《法律服务时报》200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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