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直等到11时50分,还是没有来电。按照风俗,结婚典礼必须在中午12时前结束,两人只好在昏暗的大厅内,在没有音乐、没有麦克风的情况下,面对着250多名亲朋好友草草举行了结婚典礼。聘请的两名摄像师、三名摄影师只能在这样的环境下记录了两人的婚礼。
停电使婚礼大为逊色,一些客人早早离去,更让人气恼的是,当新人向客人敬酒时,需要蜡烛照亮,服务员竟然拿出白色蜡烛。直到13时05分,餐厅才恢复了供电。
当天下午,他们要求拒付餐费,但酒店方面态度强硬:“不付钱,不准走人。”他们只好交纳了部分餐费才得以离开。
婚礼当天下午,刘女士夫妇向郑州市消费者协会递交了书面投诉,要求酒店方面给予精神赔偿。
(《大河报》200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