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事故中,20多名打工妹对自身权益的无知让我们惊讶。广东省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部吴地球痛心疾首地说,这些来自贫困地区的女孩子大多虽是初中毕业,但没有法律知识,在工作的时候很多不戴防护用品,生病后又不知道是职业病,不知道可以向厂方索要赔偿。甚至个别人在知道自己是得了职业病后,都不知道去专业医院检查。
这种无知背后凸显的是企业对打工者权益的漠视。厂方负责人周佑俊辩解说,他并不知道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也不知道胶水里含有有毒物质,以及16岁——18岁未成年人不能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安加事件”再一次唤醒政府相关部门对民工权益的保护意识,对职业病不能只停留在救治的层面,应加快建立一套严格、高效的职业病预防机制。(《工人日报》200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