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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前四分钟,最高法院急令暂缓

2002-07-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元旦前一天,一个身穿烂棉衣的陕北老农来到西安朱占平律师的办公室,请他为儿子担任辩护人。老汉的儿子叫董伟,26岁,2001年12月11日被延安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

法院查明的情况是:2001年5月2日夜,董伟与多人酒后来到延安电影院通宵舞厅,因琐事与宋阳发生争吵并相互厮打,董伟用地砖向宋的头部连续打击致宋倒地后逃离现场,宋阳抢救无效死亡。

董伟的父亲说:出事那天,董伟和他的女朋友及同事一起去电影院舞厅玩。宋阳说:“你好牛,带俩女的,把那个高个子(董的女友)让我睡一夜。”董回敬说:“回去睡你们家的去!”宋随即抽出皮带朝董头、身上抽打,董只顾招架没有还手,后被工作人员拉开。董掏出香烟给了宋一盒,请他“留个面子”,但宋却叫了朋友过来,宋揪住董的头发,宋的朋友抱董的腰,董在一条腿已经跪地的情况下摸到一块地砖,朝宋的头部砸了两下,宋松手后,董跑了。

朱占平发现这个案子的确有许多疑点,认为董伟存在着自卫情节。在给省高院递交辩护词后,他思忖改判的希望应该很大。不料今年4月27日,他突然得知:二审维持了对董伟的死刑判决。朱占平当天即乘火车赴京去最高法院申诉,一位女法官收了申诉材料,表示将尽快审查。

4月28日下午,朱占平的手机响了,董伟的父亲在电话那头放声大哭:他刚接到法院的通知,死刑明天上午10时30分就要执行。

朱占平被这个意外的消息惊呆了!次日早晨,他早早赶到法院门口,但此时刑庭正好在搬家,所有的电话都打不通。董伟的表哥打来电话说,囚车和执行武警已经开进了看守所。

9时45分,朱占平终于迈进了最高法院的大门,一路小跑冲进了刑一庭李武清副庭长的办公室,用最简练的语言介绍了案情和申诉理由。李副庭长马上找到有关法官调阅了申诉材料,之后,他一面向院长呈文请求下达暂缓执行命令,一面与本案的一、二两审法院联系。因电话没有装好,李副庭长就用手机辗转询问有关人员。

董伟的亲属打来电话,执行任务的武警已经戴上了口罩。10时24分,李副庭长拨通了刑场执行法官的手机:“我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现在通知你把这个案子推迟到下午3时执行,这期间我们会给你新的指令。”此时距行刑的时间只有4分钟。

最高人民法院的“暂缓执行命令”很快就签署下来,就在此时,朱占平律师的手机响了,董伟的家人在电话里激动得放声大哭:“救下了!要是电话晚来4分钟就人头落地了!(《北京法制报》200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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